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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萍在岷县调研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时强调加大条例宣传和实施力度 推动生态保护取得新成效
时间:2019年12月18日  来源: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美萍在岷县调研《定西市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和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王美萍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和贯彻实施《定西市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扎实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推动生态保护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王美萍一行先后来到岷县青年林洮河大桥、迭藏河大桥、洮河茶埠岳家湾段、洮河梅川新区段,实地查看洮河、迭藏河、耳阳河沿岸和河面环境治理情况,现场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有关整治河湖“四乱”问题的批示精神,详细了解《定西市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和河湖“四乱”问题整治等情况。

王美萍指出,岷县等洮河、迭藏河沿线县区认真落实河长制,从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着手,深入贯彻实施和运用《定西市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整治力度,扎实做好河道沿岸管理工作,对有关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全市起到了处理一件、震慑一片的良好作用,也为全市河道治理作出了很好的示范。

王美萍强调,《定西市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河流、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城市人工水面生态环境的规划、保护、治理、修复、监督管理和其他相关活动,是我市河道生态治理的法律遵循,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条例》,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进一步扎实做好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 “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不断完善各项监管措施,主动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严厉打击责任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行为,切实维护河道管理秩序。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爱平、有关委室负责人,岷县人大常委会、政府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上述活动。(常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