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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浅析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困难和对策
时间:2019年12月11日  来源: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难度大,要做好规划,落实资金和政策,保障搬迁人口有稳定收入,保障与当地群众享有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本人通过深入发改局、财政局等单位,红旗、太石、中铺等乡镇易地搬迁安置点调研近年来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分析,并思考提出五个方面的措施,推动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向前发展,全力助推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一、近年来易地扶贫搬迁进展情况

自2004年以来,县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积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共分15批建设安置点56个,搬迁农户7782户34625人,累计投资12.8亿元。目前,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情况较好,进展比较顺利。

(一)任务落实方面。2004年至2015年项目共搬迁农户5832户26589人,建设集中安置点51个;2016年至2018年项目共搬迁农户1950户8036人,建设集中安置点5个。据发改部门统计,截止目前,除太石镇安家咀安置点有7户因拆除重建未入住外,其余搬迁户均已全部入住。

(二)项目规划方面。县政府紧紧围绕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条件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发展空间广阔的“中心村、小城镇、园区、城区”等区域,科学合理确定安置区。对人多地少、土地依赖性不强和居住特别分散的农户,在城区、镇区、园区和中心村集中安置;对土地面积大、依赖性较强的贫困户,采取在村内“插花式”安置的方式解决;对有意愿在城区务工、经商的农户,采用在城区楼房安置。目前,住房工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后续产业项目培育正在分类推进。

(三)资金使用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将工程专项资金纳入专户,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借用和改变资金用途。发改、财政等行业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相关凭据进行审核,项目资金拨付及时,使用合理。

(四)项目监管方面。研究制定了《临洮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软件资料(规范)》,并严格按照《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从项目前期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发改、财政、审计、项目稽查办等部门的作用,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期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搬迁农户旧房拆除仍有难度。根据《甘肃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 》规定,要求对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户旧房要全部拆除。全县1261户建档立卡搬迁户中,已拆除旧房915户,未拆除的有346户。主要原因是搬迁群众普遍存在两地分居的情况,迁出区群众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的两头跑,农忙时要居住。同时还要储放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还有个别群众思想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出现“少搬老不搬”的现象,给拆旧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二)后续产业发展缓慢。从安置区搬迁人口入住及生产生活情况来看,大部分群众生活主要还是依赖原有的土地,部分迁入地在培育增加搬迁群众收入的后续产业培育方面比较单一,青壮年劳动力以外出务工创收为主,一些年老体迈的老人,生活的来源主要靠农村低保、养老金、临时救济金和惠农补贴养家糊口,能够留住人、稳增收的产业项目少,搬迁群众存在一定的后顾之忧。

(三)基层保障服务体系不健全。安置区的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保障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基层群众缺乏健康文化娱乐性活动,内生发展动力不足,不能真正如群众所愿,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幼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安置区各类组织设置尚未健全,人员隶属关系仍未理顺,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治安管理、综合防控等基层治理体系不完善,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

(四)项目后续管理问题突出。集中安置点建成后,后续管理问题相对较多,尤其是联建、统建以及农村楼房等集中安置点,存在水电暖等费用收缴不及时、物业管理费收缴不力、垃圾处理不到位、公共基础设施缺乏管理机制、维修经费没有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五)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到位。通过调研了解,因受水患、地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安置点中有个别农户住宅地基塌陷,围墙及大门出现不同程度的塌陷和裂缝,水路不通,影响出行,造成搬迁入住的群众进退两难。部分道路、护坡、住宅等问题虽已整改,但还没有完全到位,如太石镇上咀安置点道路积水问题,安家咀安置点排洪、危房加固等严重影响了安置点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积极稳妥推进拆旧复垦工作。按照《甘肃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 》要求,对全县346户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未及时拆除的旧房,采取先易后难,分期拆除的原则,借鉴推广中铺镇伊寺村锁和落社迁出区建设安全生产用房的有效举措,在充分考虑搬迁农户的实际情况,保障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宣传动员搬迁群众,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通过与搬迁群众签订拆旧协议,确保在2021年前分期分批拆除原有住房,解决复垦难的突出问题。

(二)提高保障措施,发展主导产业。

相关部门及乡镇要考虑搬迁农户的实际情况,因户制宜,不断培育壮大畜牧养殖,中药材种植,高原夏菜种植等特色产业,促进群众持续增收。同时要加大搬迁农户在种植业、养殖业的培训,让搬迁农户熟练掌握生产技术,要探索创建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就近务工扶持机制,扩充青壮年在家乡发展人员队伍,充分利用好中铺工业园区和近年来我县发展壮大的民营企业资源,不断提高搬迁农户生产生活保障措施,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解决后顾之忧,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要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持“缺什么补什么”,保障安置区水、电、路、网、房等基本居住生活条件,合理规划配套建设安置区便民生活超市、综合服务社、餐饮服务、文化广场等公共服务场所,要积极做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房产登记、土地承包和流转等工作,统筹解决好搬迁群众适龄子女入学、健康医疗、文化娱乐、安置点人居环境治理等问题,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和各类保障政策转移衔接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

(四)加强协作配合,提高监管水平。按照易地搬迁项目“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的要求,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和乡镇之间要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协作,确保项目规划、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审计验收等一系列工作符合国家政策,并按期推进。同时,相关部门要针对集中安置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物业管理不规范及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制定相应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管理和维修运转经费,加强对安置区的后续管理力度,消除潜在的矛盾隐患,使易地搬迁项目能落地见效,真正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五)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整改进度。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要针对易地扶贫搬迁中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靠实领导责任,集中精力,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安置点,要充实领导力量,派出专业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加快整改进度,真正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工程,让群众在搬迁后有更多的获得感。(吴仲明)